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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法条解读【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的规定。 【本条
2024-12-11 -
“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量刑建议”的规定,涉嫌违宪,应当废止
2024-12-09 -
刑事诉讼|复验、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法条解读 本条是关于复查、复验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主要是在审查起诉时,对勘验、检查的情况有异议,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一方面可以对勘验、检查活动中存在的漏洞和疑点及时进行补充、更正,进一步充实、
2024-12-06 -
四川一“法务公司”被警方团灭,曾宣传“3天立案、7天追回债款”
四川一法务公司被警方团灭,曾宣传3天立案、7天追回债款职业法律团队专业处理欠款纠纷案件三天立案、七天帮你追回债款……12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获悉,近日,泸州网安部门成功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打掉一个以法务公司为幌子实施侵公犯罪的犯罪团伙,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扣押作案手机25部、电脑7台。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谢某团伙明知自己无案件诉讼代理资质,
2024-12-04 -
刑法知识|关于假释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法条解读【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 【本条释义】 假释考验期,是指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继续监督改造进行考验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保持继续执行刑罚可能性的期限。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假释考验期
2024-12-04 -
刑事诉讼|人身检查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人身检查】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法条解读本条是关于人身检查的规定。 人身检查是一种重要的刑事侦查手段,对于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提取与案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