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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律师

李峰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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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峰律师,广东中泽(白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0110622665

电话号码:15521463918  15573919391  020-38399608

李峰律师为人沉稳、做事细心,执业二十余年办理过上千件民商事、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仲裁、经济仲裁等等,现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逮捕、无罪释放或者不起诉的结果,广获客户信任与好评!

在逮捕后的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出有利建议,向公检法机关提出各项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或罪轻的结果,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令当事人和家属称心满意!

部分案例分享如下:

担任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辩护人,检察院量刑五年,在庭审阶段与庭后反复与法官沟通,意见终被法官采纳,认为涉案部分证据不足,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担任黄某涉嫌贩毒罪一案辩护人,控方指挥其为主犯,涉案标的巨大,死刑几乎是肯定的,家属通过老乡找到本律师,恳求无论如何一定要保住性命,经过本律师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据理力争,最后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保住了性命,本人及家属对本律师感激不尽。

担任邓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辩护人,受害单位不肯出具谅解书,检察院量刑六个月且不得缓刑,在庭审中反复与法官沟通,法官最终决定当事人当庭缴纳罚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担任杨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在拘留30天后被不予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后检察官又破天荒地为其举行听证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担任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在拘留3天后被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

担任谭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在拘留30天后被无罪释放。

担任赖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在拘留14天后被不予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经过与检察官反复沟通,并说服当事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担任刘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梁某涉嫌聚众淫乱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卢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26天被无罪释放。

担任崔某涉嫌伪造、变造公文印章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25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5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聂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担任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二审由广东省高院审理,最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担任陈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后无罪。

担任黄某涉嫌强奸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14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后无罪。

担任邓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一审判决有期徒九个月,缓刑一年。

担任符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在刑拘第14天被不予逮捕办理取保候审,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担任马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辩护人,检察院量刑一年四个月,在庭审阶段及庭后反复与法院沟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担任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十个月。

担任伍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张某涉嫌抢劫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范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0天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担任宋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辩护人当事人被拘留第37天被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代理香港某地产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合资开发房地产纠纷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代理中国集装箱总公司诉广州某公司委托经营合同纠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代理佛山汇丰大厦合作开发项目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代理“Arnold Palmer”商标侵权纠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代理“珮夫人”商标侵权纠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担任梁某诉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李某代理人,原告起诉要求分割李某名下两套商品房、一个车位,经本律师代理后,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担任何某诉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袁某代理人,原告起诉被告销售三五产品,要求“退一赔三”,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被告需赔偿11万余元,本律师代理本案二审,最终二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