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2233-0179
宁小芹律师合伙人
律师介绍
1993年至今从事执业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十余年,现为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律师。
在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期间,承办过大量民事、经济、刑事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涉及企业各种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抵押担保纠纷以及劳资纠纷等。
以下是本人曾成功代理的几件较有影响的代表案例:
1994年发生的国内首起用烈性炸药抢劫320国道油库案的辩护;
1995年湖南省首起企业名称侵权索赔案;
1996年中央电视台及湖南电视台多次追踪报道的株州县蚕桑基地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索赔案;
2000年代理的被告东莞姿庭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反诉广州白云影视中心广告发布合同纠纷一、二审及再审案;
2002年代理的姿庭诉广州某经销商购销合同纠纷案;
2003年代理的著名商标“红蜻蜓”对“姿庭”商标的异议答辩案;
2003年姿庭诉深圳百佳买卖合同纠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案。2003-2005-2010年代理众多故意伤害杀人致死案,倒卖黄色光碟案,贩毒案等,都令当事人满意。